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将于
6月1日至3日在香港、澳门、广州3地举行。届时,内地9省区的负责人和港澳两个特区的行政长官将共聚一堂,探讨区域合作的思路、措施,加快携手发展的进程。
“泛珠三角”,这个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在不同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组合,已成为中国区域合作与发展中的一个新尝试,也将是中国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协调发展的新突破。
“泛珠三角”区域的范围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内地9省区的区域面积为全国的五分之一,人口占三分之一,经济总量占三分之一。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十分突出。这一区域所建立起来的共生共赢型经济体系,将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极。
2003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首次提出了“泛珠三角”区域协作的概念。他指出,广东要积极推动与周边省区和珠江流域各省区的经济合作,构筑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广阔、充满活力的区域经济体系。同时,推动9省区与港澳的合作,建立“9+
2”协作机制,形成“泛珠三角”经济区。
这一合作构想在相关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得到积极响应。作为经济发达的粤港澳地区,有向周边地区扩散经济能量和拓展腹地的内在动力和要求。而相关省区有对接粤港澳,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广西、江西等省区由省领导带队的高层代表团就合作事宜已到广东考察洽谈,广东省也由省委书记张德江带队赴广西、湖南考察,共同探讨全面加强合作的事宜。这些考察洽谈活动,都签订了一系列涉及经贸、文化科技和交通能源等方面的项目,仅粤桂、粤湘新签订的经贸合作项目协议金额就达844亿元。
目前,广东等9省区在省际区域合作和合作力度上有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呈现项目规模大、合作领域广、企业在省际合作中占主体地位和互补性强、合作效果明显等特点。过去9省区之间的合作多为贸易往来,如今已向经济、科技等多领域展开。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泛珠三角”各省区高层互访不断,政府间协调沟通,积极探索更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运作机制。
2003年10月,第一届“泛珠江三角洲区域”信息产业厅局长联席会议在广州举行。9省区科技厅长及香港和澳门主管科技的官员达成协议:“9+
2”将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联席会议制度,并将联合开展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制订涵盖整个区域的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发展和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这些都将有利于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省区间贸易和投资的联动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